职位描述
派遣至泰安高新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工作;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热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全面的幼教知识和技能;
7.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报名地点:泰安人力资源产业园12楼西大厅
报名方法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报名时,携带《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登记。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实行技能展示、试讲、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技能展示成绩(30分)、试讲成绩(50分)、现场答辩(20分)等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招聘人员。
(1)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30%)
包括绘画、幼儿舞蹈。
(2)试讲(占面试成绩的50%)
(3)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学前教育专业及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