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二、受理单位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党组织关系在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流动人才党组织的党员。
六、申请材料
对方党支部名称。
七、办事流程
受理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查验党籍状态和基本信息后,在“灯塔-党建在线”党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服务电话
0538-8228250、0538-6997060(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十一、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718办公室(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泰安双创服务平台 泰山集结号”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